塞浦路斯国际信托法(CIT)的法律框架是英国法与塞浦路斯国际信托法的结合。
CIT为个人提供了建立信任的能力,可以适应其他信托管辖区不能匹配的复杂情况和优势
塞浦路斯国际信托基金 – 资格标准
根据“国际信托法”第2条,信托有资格获得塞浦路斯国际信托基金:
- •委托人不是塞浦路斯的永久居民;
- •至少有一名受托人是塞浦路斯的永久性居民;
- •塞浦路斯永久性居民没有受益者;且
- •信托财产不包括任何不动产
塞浦路斯信托的优点
- 委托人有权保留许多权力,包括撤销或修改信托,指示受托人指定和移除受托人、保护人或执行者,以更改管理CIT或其管理地点的法律;其他